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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學期教學助理申請補助計畫案,經100年9月7日「教學助理複審會議」決議,共補助123門課程(如附件一)。
二、需補充計畫書內容之教師,請於100年9月21日前繳交完整計畫書後,始可聘用教學助理(詳附件一之備註)
三、獲補助教學助理之教師,需繳交之資料與時間,說明如下:
1.100年9月21日:計畫執行同意書紙本兩份(如附件二)。
2.100年9月23日:教學助理名單及其資料(如附件三),名單詳附件一備註。
3.101年1月16日:TA協助教學計畫成果報告(如附件四)。
四、以上資料皆請繳交至第二教研大樓教學資源中心蔡依琦小姐收,相關問題,請洽蔡依琦小姐,電話28819471分機582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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