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為鼓勵教師創新課程,提升授課品質,強化學生學習成效,特實施教學助理
申請補助計畫。
二、教學助理申請注意事項如下:
(一)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99年7月14日(星期三)止。
(二)申請方式:請確實遵照99年6月15日最新修訂辦法
(如附件一)之規定,並於申請期限內e-mail下列文
件至trf17@scu.edu.tw信箱,另將紙本資料
擲交教學資源中心學生學習資源組蔡依琦小姐收。
(三)申請文件:
1、申請計畫書(附件二)
2、教學助理基本資料(附件三)
三、相關附件詳見東吳首頁公告或電子化校園系統公告;相關申請問題,請電洽業務承辦人蔡依琦小姐,電話28819471分機5823。

 

991校園海報張貼版.jpg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cut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